深圳公积金问答
职工办理租房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月应缴存额按当月实际应缴金额全额计算(包含职工个人多缴部分)。…[详细]
自2026年4月1日起,深圳在职职工可自愿申请提高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至12%),全程由单位统一办理,个人无需跑大厅。…[详细]
深圳公积金新规(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个人缴存比例提高不改变单位缴存比例,单位仍按原比例缴存,个人自愿多缴的部分仅增加自身账户余额。…[详细]
深圳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明确,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可自愿申请高于单位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2%(国家上限)。…[详细]
公积金个人缴纳的部分属于税前专项扣除,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会减去这部分(前提是缴纳基数和比例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详细]
2026年4月1日起,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详细]
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本年度调整成功后,需要等下一个公积金年度才能再次调整。…[详细]
可以,在合规范围内多交公积金,能合法减少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属于税前扣除项,在计算个税时会先从工资里扣除,再算应纳税的金额,应纳税金额越少,交的税越少。…[详细]
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按公积金年度调整,单位和个人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7月1日—次年6月30日)都只能调整 1 次。…[详细]
2026年4月1日起,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