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2025年3月24日起,深圳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
家庭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符合下列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上浮相应比例,上浮比例可以累加:
(一)购买首套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二)有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最高额度可以上浮50%;已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成年子女不纳入子女数量计算。
(三)购买保障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
住房类型 | 最高额度上浮比例 | 上浮后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万) | 家庭公积金余额最低要求 (万) |
首套住房 | 40% | 154 | 9.63 |
二孩及以上家庭 | 50% | 90 | 10.32 |
保障房 | 20% | 72 | 8.25 |
首套住房+保障房 | 60% | 96 | 11.00 |
二孩及以上家庭+保障房 | 70% | 102 | 11.69 |
首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 | 90% | 114 | 13.07 |
首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保障房 | 110% | 126 | 14.44 |
贷款条件
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在本市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
(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规定的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公积金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除符合上述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二)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三)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
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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