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9楼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局级,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决定,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作。
(二)拟订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有关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地储备有关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统筹协调全市土地整备资金计划,按权限管理相关土地整备资金。
(四)指导和监督各区开展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职能转变。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当强化统筹协调、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等职能,优化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各区积极性,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综合处。组织起草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全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土地整备资金计划及管理。
(二)计划处。牵头编制全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开展相关制度建设。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年度计划。牵头制定全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 备工作的政策、标准、实施细则及业务流程。负责整合及优化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业务事项。承担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的备案及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上报工作。
(三)更新处。牵头编制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用地的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各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四)整备处。牵头编制全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拟订土地储备相关政策。开展土地整备的制度建设。审核报批土地整备工作中的土地置换、留用土地、征地返还用地、安置 用地的安排及其涉及的规划调整。指导和监督各区开展土地整备工作。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0楼
负责组织拟订规划土地监察政策,完善相关法规规章,统一执法标准;负责运用卫星遥感检测图片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监督;组织查处跨区或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重大案件;组织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各区的查违工作;研究提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解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办理重大疑难案件。
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
办公地址: 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6楼
深圳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统建楼1栋13楼
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9楼
主要承担海洋监察、海岛管理、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监督检验、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等职责。
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办公地址: 福田区梅岗南街七号(林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