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或重点优抚对象。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或重点优抚对象。
所需材料
《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不定
所需费用
申请:不收费
房租:按实际费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