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
2. 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
3. 办理录(聘)用、调入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还需提供:
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以及办理录(聘)用、调入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则还需要提供:
办理流程
该业务提供网上办理与窗口办理两种方式选择:
网上办理:
1. 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址(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注册账号后,进入页面选择相关业务,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如需邮递,则选择领取方式,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 受理
受理人员会在2两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
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②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须补正材料的,须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期补正的,不予受理。
3. 审核与审批
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4. 送达
工作人员确认结果后,即时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凭《收件回执单》领取,如《收件回执单》遗失,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窗口办理:
1. 申请
申请人前往窗口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 受理
受理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和验材料并作出处理决定。
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②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须补正材料的,须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期补正的,不予受理。
3. 审核与审批
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4. 送达
工作人员确认结果后,即时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凭《收件回执单》领取,如《收件回执单》遗失,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网点
办理时限
该业务法定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生育报销指引和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