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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起,深圳市将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原版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并且同步启用新版电子营业执照。

2019年深圳新版营业执照样本


新版营业执照有哪些特点?

一、营业执照由竖版变为横版

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变得更小,并设有正本和副本。

正本尺寸:297mm(高)×420mm(宽),

副本内芯尺寸:210mm(高)×297mm(宽)。

二、新版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保持不变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新版营业执照仍然保留现行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只记载名称、住所(经营场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成立日期,不记载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


三、根据改革需要,重要提示栏的信息修改

1.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企业信用事项及年报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请登录左下角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扫描右上方的二维码查询。

3.各类商事主体每年须于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

四、同步启用新版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是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登记机关对于领取了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营业执照库。

特别提醒

1、启用新版营业执照不强制换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

2、在2019年3月1日以前已准予设立、变更或补发营业执照,但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应在4月30日之前领取原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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