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5年3月24日起,深圳公积金贷款补充规定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从70万调整为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从126万调整为231万元。此外,深圳公积金贷款补充规定还调整了最低首付比例、多子女家庭购买二套房适用首套房利率和额度、新增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业务、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取消异地贷款户籍和首套房限制以及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贷款额度和利率
公积金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16,可贷额度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5年3月24日起,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满足首套房、二孩及以上家庭、买保障房这三项任一情形,都可以上浮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后个人最高可达126万、家庭最高可达231万。
(一)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深圳首套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二)有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深圳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50%;已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成年子女不纳入子女数量计算。
(三)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

贷款额度其他要求
(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以下称二手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网签备案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中涉及的评估价,公积金中心可以本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作为重要参考进行认定。
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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