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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条  件

  (一)深圳市专利奖授予已获专利授权且仍有效期内的国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专利奖申报人是组织的,应是在深圳市注册或者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专利奖申报人是自然人的,应具有我市户籍或者是本市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专利权稳定,专利技术水平高,原创性强,对促进本领域的科技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3.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4.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深圳市专利奖:

  1.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和技术发明奖的;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3.属于保密专利;

  4.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

  (三)《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申报书》;

  (二)申请主体是组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及专利实施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验原件);

  (三)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四)专利公告文件(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

  (五)发明专利项目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实用新型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

  (六)专利权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需提交所有专利权人书面同意文件,并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请;

  (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经济效益证明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专利奖项目的审计报告,应包括该专利项目的产品生产量、项目投资额、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八)凡涉及生命安全的申请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应当提供有关部门依法准予生产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决定机关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拟奖名单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由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

  时  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事项程序办理流程图

  申报人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定拟奖名单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

  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荣誉证书。

  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每年不超过25个奖项。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