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3、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4、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注意事项
1、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深圳银行卡账号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单位证明社区核实,无法核实的签订承诺书。
5、结婚证
6、申请人免冠(1寸)近照1张
根据不同的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离婚的,请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
2、属丧偶或失独的,请提交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属收养的,请提交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4、属于2008年12月31日前满年龄,2009年1月1日后迁入的,未在原户籍地享受过奖励的,需提供原户籍地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在深原单位未享受过计划生育奖励金的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点击进入),首次登陆需注册账号,选择相关业务,并提出网上申请,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应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未来会有短信告知申请人是否成功申请。
现场申请
申请人需要携带好材料前往户籍地所属的社区工作站递交材料(不需要预约),未来会有短信告知申请人是否成功申请。
注意事项
1、整个申请最快需要10个工作日才能办结,最长可能是20个工作日
2、未在本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应当在收到确认通过信息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采集指纹及本人姓名、户籍地等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独生】可获独生子女补贴申请入口和申请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