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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额汇缴,且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受理条件

1、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可调整1次,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5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以当月工资为基数。

2、缴存基数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不超国家规定上限

3、一个缴存年度内基数核定后不得变更,特殊情况可咨询深圳公积金中心。

4、专办员可通过刷脸、证书、电子印章等登录平台在线办理调整。

5、调整后基数覆盖整个公积金年度,7月1日至调整当月少缴部分需补缴。

6、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协议自愿调整基数,上下限参照强制缴存标准。

2026年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详细说明)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办理入口

咨询电话:0755-12329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深圳公积金”公众号预约后携带材料到窗口办理。

预约入口:https://zjj.sz.gov.cn/ztfw/zfgjj/gzh/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办理材料

单位专办员线上调整无需材料,线下柜台申请调整需携带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调整确认表

1.加盖单位公章。

 2.同时办理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的,仅需填写一张表格。

二、专办员身份证件

1.核对原件。

 2.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i深圳”APP出示一码通授权我中心查询身份证电子证照。(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 【温馨提示】因证照系统升级,身份证免提交及在线委托功能暂停使用。

三、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一)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在线授权:

单位委托非专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选择“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事项”和要办理的业务,被委托人无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 【温馨提示】因证照系统升级,身份证免提交及在线委托功能暂停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入口/账户余额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入口、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如何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