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可调整1次,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5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以当月工资为基数。
2、缴存基数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不超国家规定上限。
3、一个缴存年度内基数核定后不得变更,特殊情况可咨询深圳公积金中心。
4、专办员可通过刷脸、证书、电子印章等登录平台在线办理调整。
5、调整后基数覆盖整个公积金年度,7月1日至调整当月少缴部分需补缴。
6、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协议自愿调整基数,上下限参照强制缴存标准。
》2026年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详细说明)
咨询电话:0755-12329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深圳公积金”公众号预约后携带材料到窗口办理。
预约入口:https://zjj.sz.gov.cn/ztfw/zfgjj/gzh/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办理材料
单位专办员线上调整无需材料,线下柜台申请调整需携带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
2.同时办理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的,仅需填写一张表格。
二、专办员身份证件
1.核对原件。
2.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i深圳”APP出示一码通授权我中心查询身份证电子证照。(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 【温馨提示】因证照系统升级,身份证免提交及在线委托功能暂停使用。
三、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一)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在线授权:
单位委托非专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选择“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事项”和要办理的业务,被委托人无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 【温馨提示】因证照系统升级,身份证免提交及在线委托功能暂停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入口/账户余额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入口、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如何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