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停止发放,被"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取代。本专题将从卫生许可证查询、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卫生许可证年检等方面为您解答卫生许可证的常见问题!为您用最短的时间办理好卫生许可证提供实用指南!

卫生许可证定义

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在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时,停止发放卫生许可证,取代这一证明的是"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

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

2.点击“网上办事”,在页面右侧找到"综合信息查询";

3.点击“食品准入信息查询”栏出现相关信息子栏目;

4.点击子栏目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出现查询页面;

4.进入查询页面后,输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有效期及证书编号,点击查询即可。【详细步骤】

食品流通许可证查询

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2.点击"网上办事"的页面右侧的"综合信息查询"

3.进入"食品准入信息查询"页面,点击“食品流通许可证信息查询”

在查询页面中,输入"产品名称"、"委托单位"及"被委托单位",点击查询即可。{详细步骤】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

办理范围

1.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2.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3.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仅由其分支机构执《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的,该企业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阅读详细范围】

办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详细办理条件阅读】

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经营食品零售的应提供可供商业用途的场所证明;

4.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原件2份);【材料清单一览】

审批流程

递交申请材料→受理机关审核材→发证或不予许可决定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办理条件

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办理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治理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应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生产加工场所(非住宅)所在地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5.相关图纸【材料详情点击阅读】

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现场审查、抽样和检验—审核、汇总、上报—发证

办理公共卫生场所许可证

公共场所分类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办理条件

1.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2.水质

3.采光、照明

4.噪音

5.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办理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

4.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详细材料】

许可程序

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机关审查—颁布许可决定

办理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不用年检

《食品生产许可证》不用年检。但是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获证后的第二年起,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向生产地所在辖区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提交上一年度自查报告。另外,每家企业每一次申请一个发证产品单元收取2200元,同一家企业每次申请同类产品,每增加一个发证产品单元加收440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年检一次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不需要年检

《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不需要年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每年复审一次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复审事项

条件

1.水源选择: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要求

2.水源卫生防护: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

3.生活饮用水生产的卫生: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4.水质检验室: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三十条规定的要求【点击阅读】

卫生许可证办理机关

深圳市执照办理机关详细地点: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窗口: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65-67号窗口

罗湖区卫生监督所窗口:罗湖区沿河北路统建楼一楼

福田区卫生人口计生局窗口: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9-10号窗口

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窗口:南山区南商路95号3楼

宝安区卫生监督所窗口:宝安区新安街道23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5楼

龙岗区卫生行政许可办证大厅:龙岗区中心城龙岗区卫生监督所内

盐田区卫生人口计生局窗口:盐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内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窗口:光明新区碧眼路行政服务大厅24号窗口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窗口:坪山新区金牛路12号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内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