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保险
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的情形,可凭相关资料向医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医保机构按规定予以审核报销。具体办理情况以经办机构受理为准。预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根据短信内…[详细]
参保人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规定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市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详细]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异地的药店购药不能直接结算或申请费用报销。…[详细]
新增门诊特病设置年度支付限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不滚存、不累计。参保人同时患有两种以上新增门诊特病的,按对应新增门诊特病支付限额分别享受待遇。…[详细]
医保一档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此次改革将这些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报销,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见正文。…[详细]
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分成三类,每一类的病种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办理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参保人记得提前来了解报销待遇!…[详细]
待遇享受范围要按照门诊特定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执行。每个病种都设有对应的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只有在范围内的费用才可以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详细]
深圳居民产生了医保费用,如何报销呢?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医保报销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