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保险
参保人先行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详细]
需要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分别按月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5%和0.2%缴纳,由原用人单位按应缴的年限一次性缴足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详细]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详细]
需要准备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本人身份证等,详见正文。…[详细]
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详见正文。…[详细]
参保人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等,详见正文。…[详细]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可在选定的社康中心就医经或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支付80%、乙类药品支付60%。详见正…[详细]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查询服务-待遇信息查询;或者是到医保窗口核实,详见正文。…[详细]
小编将为大家分享广东省“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目录以及医保支付标准,快点击文章查看!
2021年广东省“两病”门诊专项用药目录
深圳市“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常见问题解答…[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