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1181元/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省同期计发基数执行。…[详细]
2024年12月起,深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由【3523元-26421元】调整为【4492元-27501元】,新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详细]
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详细]
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全省统一政策执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养老保险基本原则,待遇水平与参保人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有关,与参保人退休地无关。…[详细]
对于因延后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而产生的2024年7月至11月养老保险费差额,缴纳方式安排如下。…[详细]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详细]
深圳养老保险有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由公司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参保人个人缴纳,具体缴费标准可点击正文查看。…[详细]
深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300,即9167x3=27501元;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详细]
深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即9167x3=27501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