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流转规则
深圳配售型保障房封闭流转规则
1.流转限制:住房不得上市交易,仅可在满足条件后封闭流转 —— 购房满 3 年需转让的,需通过信息平台转让给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市主管部门可设参考价上限)。
2.退出情形:购房人出现以下情况需退出住房:另行拥有自有住房、户籍均迁出本市等,需在 30 日内申请封闭流转,超 1 年未转让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回购。
3.回购价格:回购价 = 原购买价格 ×(1 - 年折旧系数 1%× 建筑物已使用年限),未满 1 年不计折旧;再次配售价格结合回购成本、管理成本确定。
4.权利限制:住房仅可因购买本套住房向银行抵押,不得出租、擅自转让、改变居住功能或设立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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