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房包括租住型人才房和购买型人才房(可售人才房),深圳本地宝为大家提供深圳人才房申请指南、房源信息查询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要办理 :人才房申请 人才房房源

人才房类型

第一类,租住型人才房,其中包括由个人提出申请的和企业提出申请的;

第二类,购买型人才房(可售型人才房),可售型人才房由个人提出申请。

租住型人才房申请指南

深圳租住型人才房目前没有统一的申请标准,而是以各区住建局发布房源项目后,该房源项目自己的申请要求为准。

以下申请指南内容供大家大致了解深圳租住型人才房申请方式。

一、个人提出申请的

举例:

2023年龙岗天健创智新天地公寓人才房:点此查看申请要求

2022年龙岗区深龙英才人才房:点此查看申请要求

二、企业提出申请的

举例:

2023深圳深铁阅山境等总部企业人才房:点此查看申请要求

2022年龙岗区安居锦龙苑等人才房:点此查看申请要求

2022年盐田区企业人才房:点此查看申请要求

可售型人才房申请指南

点此查看:深圳可售型人才房最新消息汇总(持续更新)

一、申请条件

大家可以结合下面的图片和文字了解具体申请条件:

认购深圳可售人才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四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或者属于深圳市人才主管部门备案的高精尖缺人才(2021年以来成功申报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的人才、“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获聘人才);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本市户籍条件限制),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人才认定标准与第一队列相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三)第三队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且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或者属于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或者属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才,或者属于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四)第四队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第一、第二、第三队列中任一队列的申请条件,家庭人口数为3人,且认购意向为三房户型。

申请家庭的学历、职业技术资格、户籍、社保、年龄、家庭人口数等以认购截止日的情况确定。

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认购截止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

申请认购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住房认购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五)以下人才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6.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7.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8.“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能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9.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三、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认购

在房源项目规定的认购申请时间内,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成功提交认购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购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高层次人才除外)。

(二)看房

看房采取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因现场施工条件限制,提倡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采用网上看房的方式,了解项目户型及房源信息。

(1)网上看房

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可通过在线看房二维码在线看房。

(2)预约现场看房

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如需现场看房,可通过房源项目配售通知里给出的预约方式,提交预约申请现场看房。

(三)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认购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申请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申请,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提交放弃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住建局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

住建局对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并在政府网站发布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

(四)公证摇号

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发布后,住建局将发布项目住房配售摇号公告。由公证处对终审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政府网站发布。

(五)发布选房通告

住建局据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及高层次人才所持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的时间顺序,分别确定项目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及选房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分别发布房源项目的选房通告及选房名单、选房顺序。

(六)选房及签约

选房通告及选房顺序、选房名单发布后,认购申请家庭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认购申请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并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当签订认购协议书。

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规定时间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购。

咨询电话

深圳住房保障署咨询热线:

0755-88631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业务大厅、东座附一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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