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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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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15: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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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认定标准

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服务范围

1.经认定的享受福田区总部经济支持政策条件的总部企业

(不含高端服务、金融、文化创意、物业建筑、科技创新、批发和零售、餐饮、住宿、制造、房地产开发业、房地产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等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总部企业或机构)。

2.能源产业。包括从事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的企业或机构;从事新能源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企业或机构;从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企业或机构;从事低碳咨询、绿色低碳项目运营、产品认证与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领域的企业或机构。

3.福田区重点引进的企业或机构(以与区发展改革局签订合作协议或监管协议为准)。

(二)认定标准

A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服务范围 1.2.3 项。

2.申报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如属国企市一级分支机构或注册地与经营地跨区分离的总部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在福田的限制;

(2)在福田区 2022 年度纳税达 200 万元以上;2022 年以来,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合作协议或监管协议的企业或机构不受纳税贡献条件限制;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内、外房源均可选。

B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服务范围 1.2 项。

2.申报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如属国企市一级分支机构或注册地与经营地跨区分离的总部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在福田的限制;

(2)在福田区 2022 年度纳税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外房源。

(三)申报材料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一)服务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专利代理机构、重点引进企业及机构

(二)认定标准

A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2022 年纳税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2022 年,纳入区科创局固定资产投入名录的企业及科研机构(包含在库项目及新增入库项目,且实际投入超过 5000万元(含)以上的);

(3)2021 年以来,引进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设立的企业或科研机构;

(4)2022 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案件代理量达到 300 件(含)以上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

(5)2022 年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排名前 20(含)的企业;

(6)2022 年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排名前 20(含)的企业;

(7)2022 年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排名前 20(含)的企业;

(8)2022 年以来,福田区重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或研究类机构;

2.申报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统计关系和税务登记证均在福田。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内、外房源均可选。

B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2022 年纳税达到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纳入区科创局固定资产投入储备项目名录的企业(包含在库项目及新增入库项目,且实际投入在 5000 万元(含)以上的);

(3)2021 年以来,拥有国家、省、市级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区级创新载体的科技型企业或科研机构;

(4)2022 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案件代理量达到 150 件(含)至 300 件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

(5)2022 年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排名第 20 至 30(含)的企业;

(6)2022 年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排名第 20 至 30(含)的企业;

(7)2022 年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排名第 20 至 30(含)的企业。

(8)对合作的创投机构投资的企业或经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科技孵化载体孵化的企业,且近三年累计融资 1 亿元以上。

2.申报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统计关系和税务登记证均在福田。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外房源。

(三)申报材料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服务范围

工业企业(机构)、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商业企业(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外贸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二)认定标准

A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福田区 2022 年工业产值不低于 5 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拥有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创新平台认定的企业;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的工业设计企业(以上年度的统计数据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市级以上(含市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2)福田区 2022 年销售额 30 亿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销售额 3 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额 1 亿元(含)以上的餐饮企业;(以上年度的统计数据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3)福田区 2022 年进出口额 20 亿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归属地须在福田区);

(4)福田区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2 亿元(含)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或机构(营业收入以统计数据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5)福田区 2022 年度综合贡献达 2000 万元(含)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综合贡献指企业在福田区的纳税总额,含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由企业出具福田区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

(6)2023 年 1 月 1 日前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7)重点引进的企业或机构(以与区工信局签订监管协议为准)。

2.申报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

(对福田区分成的工业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内、外房源均可优先选择。

B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福田区 2022 年工业产值 1 亿元至 5 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以上年度的统计数据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2)福田区 2022 年销售额 10 亿元(含)至 30 亿元的批发企业、销售额 1 亿元(含)至 3 亿元的零售企业、营业额 2000万元(含)至 1 亿元的餐饮企业;(以上年度的统计数据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3)福田区 2022 年进出口额 5 亿元至 20 亿元的外贸企业

(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归属地须在福田区);

(4)福田区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 亿元(含)至 2 亿元且实现正增长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或机构(营业收入以统计数据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5)福田区 2022 年度综合贡献达 1000 万元(含)至 2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综合贡献指企业在福田区的纳税总额,含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由企业出具福田区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

(6)2023 年 1 月 1 日前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申报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内、外房源。

(三)申报材料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一)服务范围

1.建筑业企业

2.福田区属于建筑装饰行业中的建筑设计、装饰设计、勘察设计、规划设计、软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灯光照明设计、消防设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

3.住建领域相关行业协会

4.物业服务企业

5.燃气行业企业

(二)认定标准

A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福田区建筑业 2022 年产值达到 10 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2)2023 年落户福田区且本年度产值达 5 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3)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2022 年营收达1 亿元(含)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实);

(4)2022 年增速 100%(含)以上且产值达 1 亿元的建筑业企业;

(5)2022 年在福田区年度纳税达 500 万元(含)以上,且福田区 2 个(含)以上在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6)近 3 年纳税额总计达 4100 万元(含)以上,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

(7)在福田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住建领域相关协会组织(不受产值、营收限制)。

2.申报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

(2)自申报之日起近 2 年,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或“重大失信”;

(3)自申报之日起近 2 年,未引发的较大信访、群体性事件。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内、外房源均可选。

B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福田区建筑业 2022 年产值达到 3 亿元(含)至 10 亿元的建筑业企业;

(2)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2022 年营收达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实);

(3)2022 年在福田区年度纳税达 50 万元(含)以上,且福田区 1 个(含)以上的在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达到 A 类认定标准的企业除外)。

2.申报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统计关系和税务登记证均在福田;

(2)自申报之日起近 2 年,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或“重大失信”;

(3)自申报之日起近 2 年,无因企业原因引发的较大信访、群体性事件。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外房源。

(三)申报材料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服务范围

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旅游业企业、属于时装、服饰配品领域的时尚企业。

(二)认定标准

A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达 3000 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

(2)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3000 万元(含)以上的旅业、旅行社等旅游业企业;

(3)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达 1 亿元(含)以上的时尚企业。

2.申报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

3.房源选择范围

福田辖区内、外房源均可选。

B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达 1000 万(含)至 3000 万元的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

(2)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含)至 3000 万元的旅业、旅行社等旅游企业;

(3)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达 3000 万(含)至 1 亿元的时尚企业。

2.申报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

3.房源选择范围

福田辖区外房源。

(三)申报材料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

(一)服务范围

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金融企业(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科技企业(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机构)、产业投资主体(机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金融及上市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经区政府认可重点支持的其他企业(机构)。

(二)认定标准

A 类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1)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金融企业(机构):包括金融企业总部、金融控股公司、金融企业市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

(2)地方金融组织:是指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3)金融科技企业(机构):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机构),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起(参与)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2.通过现代科技手段赋能金融机构实现“三升两降”(提升效率、体验、规模,降低成本和风险)、加快数字化转型的企业;3.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与金融领域密切相关的业务,助力推动金融业发展提质增效的企业。

(4)经区政府认定的金融业基础设施、创新平台、研究机构、创新载体的运营主体。

(5)金融及上市相关行业社会组织:金融行业、金融科技行业、上市公司相关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

(6)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创投企业。

(7)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

(8)由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控人、行业领先的非上市公司、央企、地方国企等创设(持股比例50%(含)以上)的产业投资主体。

(9)经区政府认可重点支持的其他企业(机构)。

2.申报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统计关系和税务登记证均在福田;

(2)承诺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3)按上述分类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金融企业(机构)、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基金管理人,2022年纳税额达500万元以上(含);已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创投企业,2022年纳税额达300万元以上(含);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注册资本实缴达200万美元等值货币以上(含);产业投资主体在管资产规模达1亿元以上(含)或2022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含)。

②金融科技企业2022年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含);

③各类金融基础设施、创新平台、研究机构、创新载体的运营主体,可不受纳税金额限制;

④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职工作人员达3人以上(含),可不受纳税金额限制;

⑤经区政府认可重点支持的其他企业(机构)。

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纳税额可汇总辖区营业部纳税额。

3.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内、外房源均可选。

B 类认定标准

1.工商注册、统计关系和税务登记证均在福田且承诺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的金融企业(机构),符合“(二)A类认定标准”中“1.分类标准”条件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金融企业(机构)、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基金管理人,2022年纳税额达50万元(含)至500万元;已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创投企业,2022年纳税额达50万元(含)至300万元;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PFM)注册资本实缴达50万美元等值货币以上(含)至200万美元;产业投资主体在管资产规模达5000万元(含)至1亿元或2022年纳税额达30万元(含)至100万元。

②金融科技企业2022年纳税额达10万元(含)至50万元;

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纳税额可汇总辖区营业部纳税额。

2.房源选择范围:福田辖区外房源。

(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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