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项目为符合条件的特区建设者及其子女提供医疗费用资助最高5万元!快来看看如何申请吧~
申请条件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疾救助金申请条件:
患重大疾病,家庭困难,申请前近3年内在深圳工作并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保(含医保)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
救助标准
在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在国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算支付后,应当由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负担部分的合规费用,合计超过1万元(含),项目按照40%的比例予以资助。项目累计资助最高限额5万元/人。
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项目执行方--深圳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深圳市慈善会”),进入“救助平台”
进入【救助平台】→完成登录后,在【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疾救助金】或【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子女重疾救助金】一栏,点击【我要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线完成《承诺和授权书》签署,即可完成申请。

2、线下申请:
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到指定的申请材料接收点现场,由工作人员代为辅助其提交线上资料。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申请人可通过项目执行方——深圳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深圳市慈善会”),进入“救助平台”栏,选择“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项目”,点击申请后填写完毕表格并提交资料即可,无需线下递交资料。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户口簿
包含户主页、申请人信息页、申请人配偶信息页(如有)、申请人未成年子女页(如有)。如子女已成年,但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如在校学生、残疾、精神障碍等),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学校就读证明、残疾证、医院证明等)。
4.申请人近3年内在深圳工作的劳动合同,或深圳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申请人近3年内在深圳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清单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章)。
6.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诊断书或出院小结。属罕见病的,需提供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诊断书或出院小结。
7.医疗发票
指在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属罕见病的,可在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确诊后),近2年内在国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票据,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算支付后,应当由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负担部分的合规费用,合计超过1万元(含)。
8.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卡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署并按指模的《承诺和授权书》
咨询电话
深圳市慈善会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13楼
联系电话:0755-8247010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重疾救助】可获来深建设者重疾救助金申请入口、救助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下载入口、咨询电话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