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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子女重疾救助金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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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09: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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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项目为符合条件的特区建设者及其子女提供医疗费用资助最高5万元!快来看看如何申请吧~

申请条件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子女重疾救助金申请条件:

家庭困难、近3年内在深圳工作并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保(含医保)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其患重大疾病、年龄在18周岁以下或在读国内全日制学校的子女。

救助标准

在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在国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算支付后,应当由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负担部分的合规费用,合计超过1万元(含),项目按照40%的比例予以资助。项目累计资助最高限额5万元/人

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项目执行方--深圳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深圳市慈善会”),进入“救助平台”

进入【救助平台】→完成登录后,在【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疾救助金】或【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子女重疾救助金】一栏,点击【我要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线完成《承诺和授权书》签署,即可完成申请。


2、线下申请:

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到指定的申请材料接收点现场,由工作人员代为辅助其提交线上资料。

申请材料

申请“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子女重疾救助金” 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项目执行方——深圳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深圳市慈善会”),进入“救助平台”栏,选择“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项目”,点击申请后填写完毕表格并提交资料即可,无需线下递交资料。

2、患儿身份证或出生证。18周岁以上在读国内全日制学校的学生,需同时提交学校学籍证明。

3、申请人户口簿。包含户主页、申请人信息页、申请人配偶信息页、申请人未成年子女页。如子女已成年,但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如在校学生、残疾、精神障碍等),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学校就读证明、残疾证、医院证明等)。

4、申请人近3年内在深圳工作的劳动合同,或深圳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申请人近3年内的在深圳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清单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章。

6、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诊断书或出院小结。属罕见病的,需提供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诊断书或出院小结。

7、医疗发票。

是指在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属罕见病的,可在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员医院确诊后),近2年内在国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票据,并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后,应当由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负担部分的合规费用合计超过1万元(含)。(提示:提供的医疗发票须同时提交医保报销结算单;首次申请本项目救助,需提交由出具医疗诊断书或出院小结的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发票;近2年内在国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票据是指从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日起算,之前2年内的医疗发票)

8、与申请人姓名相符的银行卡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正楷字抄写银行帐号并签字确认。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署并按指模的《承诺和授权书》。

咨询电话

深圳市慈善会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13楼

联系电话:0755-8247010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重疾救助】可获来深建设者重疾救助金申请入口、救助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下载入口、咨询电话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