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 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申请时间
深圳纯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积分入户实行统一集中受理。
积分入户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
积分入户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8时
申请入口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市外迁入-积分入户”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打开链接),进入“政务服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2024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4年9月30日18时停止。受理机关自2024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