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的是2025年深圳公安局启动的纯积分入户,即以购(租)房和社保为积分要求的入户方法,文中介绍了纯积分入户的申请流程。
网上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深圳公安"公众号进入政府服务页面,也可以点此打开链接进入“深圳公安”公众号政务服务页面,点击“户籍迁入”
实名认证后点击【市外迁入-积分入户】进入在线申请
第二步:点击【在线申请】后,阅读相关办理须知,然后进行实名认证
第三步:接下来选择以自有房产或租赁住房来申报
【*注意:下方操作流程图以2024年的为例,最新时间节点以2025年系统内显示为准】
选择租赁住房的:
以配偶房产积分的:

后续流程
★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2025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5年9月30日18时停止。受理机关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2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复核及公示
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25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15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可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5年9月30日)前,登陆申请平台进入“我的申请”模块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如需更改申请信息,请先撤销申请,重新填报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2025年9月30日18时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积分入户】获取深圳积分入户申报入口、积分类目和积分计算器、历年分数线汇总、积分入户条件和申请流程图解、申请资格测试/征信查询/社保年限查询/不动产查询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