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规定,深圳市取消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分标准,对于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情况,卖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
卖房个税税率
深圳市卖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适用于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情况。
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规定,深圳市取消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分标准,统一按以下方式征收:
能提供完整凭证:按(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计算;
无法提供凭证:直接按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

政策来源:深圳市住建局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74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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