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参与条件:
1.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以个人身份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
3.以灵活就业类型在我市登记就业就业内容属于补贴范围内
补贴标准:
每月按本人实际缴费额的2/3且不超过600元的标准自愿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入口:点此进入2、新引进人才入户补贴
新引进人才入户补贴
各区入户补贴详情点击查看:深圳入户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3、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参与条件:
1.高校毕业生
2.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我市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获得相应标准的补贴
3.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申领时间: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申领方式:
访问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
选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进行申请操作。
4.初创企业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
参与条件:
1.本市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
2.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3.本市的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在校大学生除外)
4.申请补贴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本市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申请应向登记注册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
5、创业场租补贴
创业场租补贴
参与条件:
1.本市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场地用于经营。
2.在其本市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1.入驻主办载体: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2.在认定载体内: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租金补贴。
3.在主办载体及认定载体外:每月最高500元(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
4.特殊群体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在2、3点基础上补贴标准提高30%。
受理地址: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补贴申请。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11440306574755306X44421110A0003)
6、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参与条件:
1、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初创企业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为吸纳就业人员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4人以上(含4人)的每净增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入口: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11440304574753415644421110A0005)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7、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参与条件:
1.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
2.创业项目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且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
补贴标准:
每个获奖项目可获得5万元至50万元的资助
受理地址: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补贴申请。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11440000553612461J24421113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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