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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公租房认租收入财产核对指引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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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10: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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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公租房认租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收入财产核对,通过收入财产审核的家庭租金会相对低一些,不进行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家庭租金按原政策基准租金执行。

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与租金多少有关联)

认租申请人在提交认租申请阶段时,可自主选择按“第352号令”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简称“原政策”)两类办法其中一类规定的轮候配租条件。

申请选择按“第352号令”进行轮候配租的,认租家庭需同步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家庭,可按正文附表中“第352号令”的基准租金执行,如为特殊家庭可按“第352号令”规定的情形减缴、全额免缴租金。未能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或选择按原政策的认租家庭租金价格按原政策执行的基准租金标准(点此了解租金)。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自主选择两类办法其中一类即可。

选择按“第352号令”认租的家庭,应在认租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8:00前进入轮候系统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系统完成填报后,可自行打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及《承诺和授权书》,其中《承诺和授权书》需申请人、配偶、成年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至业务受理窗口现场签署,受理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提交。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纸质材料、选择适用“第352号令”但不通过收入财产限额审核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认租提交收入财产审核时,如发现信息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形导致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的认租家庭,在认租截止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补充申报,请认租家庭高度重视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对申报信息内容负责。

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下列附表

  

  

各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4年9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上述项目除坪达雅园三房房源外,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腾退房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请各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认租,选定住房并完成签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且本次供应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已锁定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选房现场公布房源学位锁定情况仅为初步查询结果,学位实际锁定情况最终以教育部门的意见为准。

5.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6.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7.具体看房事项将于本批次后续公告中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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