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市民政局发布2026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26-09-08 10:08:26
【我要纠错】
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是完善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照料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落实《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深府办规〔2025〕5号)关于护理标准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规定,按照全自理、半失能、失能三档确定标准的原则,综合考虑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需求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对现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进行调整。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对现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进行调整。

一、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30%、60%确定,分别为每人每月54元、810元、1620元。在公办公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实行免费供养,不同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金。

二、资金渠道

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由市、区(新区)财政列支。

三、执行安排

我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自本通知印发次月起执行。

四、相关要求

调整我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各区(新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照料护理金按《照料护理协议》支付到照料服务人账户,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内容来源:深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