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6个月。
申请条件
1、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以个人身份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
3、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的,在以下灵活就业岗位工作:
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从事餐饮服务;
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
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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