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6个月。
补贴标准
每月按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纳标准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部分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
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时间
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6个月。
申请条件
1、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以个人身份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
3、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的,在以下灵活就业岗位工作:
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从事餐饮服务;
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
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补贴】可获港澳人员在深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指南、申请材料、各区街道咨询电话、补贴交流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