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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

产前可休假15天

产假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奖励假: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深圳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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