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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领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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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21: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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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可申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及丧葬补助费。

领取材料

(一)《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结算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结算人员的身份证;

(三)申请死亡结算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优先提供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死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或同一户口本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死者法定继承人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领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8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核准决定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结算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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