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
深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分为九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
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内容如下:
缴费档次 | 个人缴费 | 政府补贴 |
一 | 180 | 30 |
二 | 240 | 40 |
三 | 360 | 50 |
四 | 600 | 70 |
五 | 900 | 80 |
六 | 1200 | 90 |
七 | 1800 | 100 |
八 | 3600 | 120 |
九 | 4800 | 150 |
额外的政府补贴
参加深圳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选择按每年18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的,由政府全额代缴;选择按240元以上标准缴纳的,由除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代缴外的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
政府缴费补贴按实际缴费(含代缴)档次的标准执行。
缴纳待遇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同的是,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与入户时间长短有关。
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每月322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每月483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丧葬补助金。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如果参保人不幸去世,还将一次性发放5000元的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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