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 =178天,详见正文。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
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 =178天
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1.职工参保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3.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5.职工分娩的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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