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资助费用范围,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正文。
费用范围
(一)深圳市产业基础再造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深圳市产业基础再造项目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发设计和生产仪器设备工具、研发设计与管理等专用软件、试验材料、技术服务(含联合委托开发设计、知识产权、测试认证)、新建和改造生产场地等费用。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
不设资助费用范围,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
不设资助费用范围,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