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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山区低保家庭等公租房初审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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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10: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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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冠铭花园、龙瑞佳园、京基御岭公馆、朗麓家园四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46户

合格认租人名单

合格认租人名单

经核查,本次冠铭花园、龙瑞佳园、京基御岭公馆、朗麓家园四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46户

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南山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网站(以下简称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index#15162

重要提示

(一)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2021年8月27日18:00前)到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二楼B14室(南山区常兴路162号)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低保、低保边缘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五)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建筑面积的住房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六)冠铭花园、龙瑞佳园、京基御岭公馆、朗麓家园四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后续选房签约信息,将于近期通过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请认租人密切关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七)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电话:26493118、26493908。公示期间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9:00-12:00, 14:00-18:00)正常接受信息校正及弃租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