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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罗湖公租房申请流程(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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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 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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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罗湖第一批公租房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9日。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期间,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1.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点击打开链接进入),网上登录确认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9日。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期间,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3.认租家庭的人口、住房、婚姻、户籍、特殊情况(点击打开链接)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移动端可登录i深圳APP-部门服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信息变更办理)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25666765)。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

2.五人及以上家庭如认租意向房源中含70平方米以上房源,纳入第一批次选房,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且计放弃选房一次。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内)综合窗口(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未如实填报收入财产导致核对中止、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租资格核查及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4年4月6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4年4月19日18:00。

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认租申请,公示期内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弃选次数。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含第一序位)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209位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10-418位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419位及以后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2024年罗湖区第一批公租房房源情况+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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