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申请程序
(一)申请受理方式及要求。
1.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2.受理方式及地址。申请人或单位住房专办员于上述受理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龙岗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地址:龙城街道腾飞路龙城工业园1栋龙岗人才安居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55-28508857,联系人:林工。
注:进入大厅时,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资格核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我区深龙英才住房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名单及选房顺序,咨询电话:0755-28589936、28589938。
(三)信息公示。
审核结果及配租相关信息,将在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选房规则。
1.选房顺序:按照“深龙英才”A类杰出人才、其他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依次选房。
2.同层级人才选房顺序规则:按照其在龙岗区单位入职时间确定选房顺序;上述时间相同的,以递交申请材料时间确定先后顺序。
3.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申请单位集中选房,具体选房地点、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合同签订。选房人员选定房源后,现场确定合同文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租赁期限为“深龙英才”任期内,期满后承租人仍有需求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