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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纯积分入户什么时候停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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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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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纯积分入户什么时候停止申请?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纯积分入户申请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申请时间

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

我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 ga.sz.gov.cn/  ),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积分标准

申请人的入户总积分为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的累计积分。各项积分指标计算时点均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一)稳定居住指标: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1.在深拥有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

2.在深合法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

(二)稳定就业指标: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3.在深依法按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积1.5分;

(三)诚信守法指标:包括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4.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未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15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5.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已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30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6.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100分;

7.有刑事犯罪记录,减200分;

8.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减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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