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户籍申请人凭办理短信通知,持袋封申请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相片一张等材料,省外户籍居民除了以上基本材料外,还要准备《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及流程
办理材料:
省内户籍申请人凭办理短信通知,持袋封申请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相片一张等材料到所预约的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其中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
省外户籍居民除了以上基本材料外,还要准备《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
预约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微办理入口,点击“户政业务”—“户政预约”
办理入口:
点击打开链接第二步:选择“普通户政业务”
第三步:选择“户籍迁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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