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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新生儿入户无需计生证或结扎证明

  取消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提交计生证明或结扎证明等前置条件。

  具体内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手续时,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对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充的证件证明,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广东新生儿入户材料: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父母结婚证

父母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