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深圳本地宝为你整理了新的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丧葬补助金
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
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
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