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工伤保险
企业能否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粤人社规〔2024〕6号)规定,从业单位可以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工伤医疗、生活保障等待遇。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