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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办理了深圳医保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内地(深圳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除去刷医保卡支付门诊费用之外,先行垫付的部分药费和诊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票据原件,可办理门诊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报销额度、报销范围和报销流程在下文均可查看。


温馨提醒:

1、适用于门诊费用数额较大,参保人觉得门诊报销能减轻经济负担的情形。

2、医保一档门诊报销在最新医疗保险法里无有明确报销额限,因为病情严重应该去住院了,申请报销,就是申请住院报销了。

3、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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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情形一:门诊费用较低

社保卡所有金额均可用于门诊刷卡,药店买药——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情形二:参保满一年,门诊费用较高

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情形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大病门诊;输血费用

1、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报销比例:

8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2、大病门诊报销支付比例:

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a.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b.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c.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3、门诊输血费用报销支付比例: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普通门诊输血费,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90%

报销范围和条件

报销范围:医保一档参保人的医院社康门诊、大病门诊、门诊输血费用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2、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3、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复印件1份,验原件)。

报销流程

1、提交材料: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向参保所属的地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在20个工作日内社保局将可报销的金额打到申请人的银行卡账号——报销完成。

报销地点

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查阅:深圳各区社保分局地址、电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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