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两种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本市户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者二档。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率逐步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过渡。
下列人员按照以下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四)领取病残津贴且未在用人单位缴费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者二档;
(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认本市为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人员,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者二档。
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档缴费标准
职工一档医保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30615元)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6123元)
>>缴费比例:8%
单位缴纳比例:6%
个人缴纳比例:2%
个人账户入账比例: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一档享受待遇
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4%,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2%,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门诊报销比例:
1、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的比例支付。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2、除急诊抢救需要外,参保人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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