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提出申请: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办理材料入口
办理材料和入口
其他须知
现场办理地点
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
咨询和预约电话:25520354
地址: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楼1601A室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15-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