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标准
2024年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予以明确。其中涉及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深圳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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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契税标准:
对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的计算基数为登记价格或计税价格。
注:家庭唯一住房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举个例子:假设小明家准备购买二套房,价格308万,那么契税按登记价格或计税价格的2%计算,即308万x2%=6.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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