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龙岗区住建局于2026年4月2日发布通告,面向符合收入限额的龙岗户籍公租房在册轮候人配租374套公租房,认租时间为4月2日9:00—4月23 日18:00。
本次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2026年4月1日18:00(含本日)前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二)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5年10月1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注:
1.经济状况核对已转为常态化受理,申请方式点击查看>>>龙岗区公租房认租收入财产核对指引申请方式
2.本次配租获得住房的认租家庭按352号令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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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顺序。龙岗户籍在册轮候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优先安排选房。
第一序位为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轮候排序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轮候排序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轮候排序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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