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需要到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由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工伤保险医疗 (康复) 服务协议机构提出,并填写《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转诊转院,转诊转院申请仅当次60日内有效。
工伤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深圳工伤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所需材料:
1.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件;
3.工伤职工近亲属身份证件(近亲属申请需提供);
4.近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申请需提供);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均需提供)。
“粤省事”工伤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流程
操作流程:粤省事首页->社保->工伤模块->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阅读办事指南,阅读并勾选《网上办理工伤保险业务承诺书》,点击【开始办理】按钮进入资格初核页面。
在资格初核页面点击【资格校验】按钮,符合办理条件则进入填写信息页面,填写申报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上传材料页面,上传业务所需材料。
上传材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信息页面,可点击【修改】按钮跳转填写信息页面修改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提交业务。业务提交成功将跳转提交成功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