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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期间进入深圳保障房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申请。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申请入口: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进入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申请。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2.信息变更:认租人(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2号)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取号)。

3.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未及时在轮候册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瑞幸咖啡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瑞幸咖啡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交相关资料。

在认租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8:00前未在系统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或者未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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