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
光明区住建局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了《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次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此次共受理认租家庭472户。经核查,合格家庭438户,不合格家庭34户,名单和有关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
(一)认租家庭的居住证、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初审公示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离异变更事项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取号)。
(二)认租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放弃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如有放弃本次房源认租意向的,主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提交放弃本次认租的申请(网上撤销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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