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概况
房源概况
本次供应房源284套,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小区名称 | 项目位置 | 户型 | 建筑面积 | 套数 |
(平方米) | |||||
1 | 峰荟花园 | 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南侧、深阳路以东、振发路以西 | 单 房 | 35左右 | 2 |
一房一厅 | 50左右 | 9 | |||
2 | 宏发嘉域二期 | 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以南、福前路以北、马田路以西 | 二房一厅 | 60左右 | 5 |
65左右 | 1 | ||||
3 | 宏发上域花园 | 光明区公明街道民生路与华发路交会处 | 一房一厅 | 55左右 | 3 |
4 | 绿地新都会 |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与东周一街交会处 | 单 房 | 38左右 | 8 |
二房二厅 | 68左右 | 5 | |||
5 | 新地中央花园 | 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河心南路交会处 | 一房一厅 | 50左右 | 1 |
6 | 红坳公共住房项目 | 光明区凤凰街道长明公路旁、龙大高速东北侧、光明高铁站东侧 | 单 房 | 35左右 | 60 |
一房一厅 | 45左右 | 8 | |||
二房二厅 | 65左右 | 4 | |||
三房二厅 | 85左右 | 156 | |||
7 | 勤诚达正大城花园一期 | 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与长升路交汇处 | 单 房 | 40左右 | 16 |
二房二厅 | 71左右 | 6 | |||
小计 | 35平方米左右 | 86 | |||
50平方米左右 | 21 | ||||
65平方米左右 | 15 | ||||
超过70平方米 | 162 | ||||
总计 | / | 284 |
备注:上述房源中,上述“3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35、38、40平方米的房源;“50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45、50、55平方米的房源;“6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60、65、68平方米的房源;“超过70平方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71、85平方米的房源。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红坳公共住房项目包含云锦园、林泉居、红坳新居三个小区。
房源户型图及室内实景视频
认租申请时间
认租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16日9:00至2023年10月23日18:00(共8天)。
认租申请对象
认租申请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库中光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户籍信息以10月13日18:00前属于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为准,10月13日18:00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光明区的在册轮候家庭,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认租面积标准
认租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四人家庭配租。
注: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申请入口: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进入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申请。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2.信息变更:认租人(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2号)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取号)。
3.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未及时在轮候册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瑞幸咖啡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瑞幸咖啡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交相关资料。
在认租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8:00前未在系统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或者未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光明公租房】可获光明区公租房最新房源情况、户型图和室内实景视频、房源申请时间、申请入口和申请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