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租对象
2026年4月14日9:00至2026年4月22日17:30(共9天)期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面向符合收入限额的坪山区公租房轮候家庭配租聚龙花园一期等10个项目共400套公租房。
坪山公租房认租条件
本次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2026年4月13日(含本日)18:00前属于坪山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交家庭。
(二)符合我市公租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25年10月14日】及之后;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收入核对已常态化受理,点击查看2026坪山公租房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配租标准
以在册轮候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本批次配租项目户型及面积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44㎡的单身公寓、建筑面积不超过33㎡的一房房源;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56㎡的两房、一房及单身公寓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65㎡的两房、一房及单身公寓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其中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如有剩余房源则面向四人家庭配租)。
选房排位规则
按照认租家庭人口数及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批次:
(一)第一批次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为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入围认租家庭→候补入围家庭→底部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不列入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选房名单,且计放弃选房一次。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70㎡以下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
(二)第二批次为第一批次选房后剩余的超过70㎡的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房源的四人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同上。
注:第二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且计放弃选房一次。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70㎡以下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
(三)第三批次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以及第二批次剩余超过70㎡的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为一人至三人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的以及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的四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同上。
(四)其他
各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重要提示
坪山公租房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项目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本批次配租房源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不能确保本项目承租人子女就读,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关于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部分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在发布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时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一并发布房源明细表,供认租家庭查询了解房屋学位锁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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